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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度口腔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8/11/23 17:09:20 浏览次数:5189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开发区社发局、市管各相关医院:

为保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开发区社发局、医疗机构要对本辖区或本单位内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人员进行认真梳理,防止遗漏人员。

二、考核对象:2018.12.31止,经注册在合肥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间满两年、参加上一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的口腔医师。

  二、考核安排

  1、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

  1首次定期考核对象:如实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行为记录表》,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2第二次以上参加定期考核的,须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式两份、《医师行为记录表》一式两份;在本考核周期内符合简易程序免考条件的还需填写“简易程序申请表”一式两份如在考核周期内通过职称考试的考核对象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

  3)各县区医疗机构考核对象由所在单位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提出评定意见,并由所在区域主管部门或医院于20181231日前将人员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合肥市口腔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表另需发电子版至合肥市口腔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

  4)合肥市口腔医院考核对象以科室为单位即日起直接从OA下载区下载并打印考核表,于20181231日前报送材料到医务科,201815日前人事科、组织宣传科、医务科完成评定意见的复核并送交院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

  2、业务水平测试与时间安排

 1)业务水平测试拟定于2019112日(周六),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业务水平测评以三基训练内容为主,蓝本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三基"训练指南 口腔科分册》(胡勤刚主编,东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口腔医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等。

 3)基本技能操作总分30分:心肺复苏技术考核(笔试),考核标准为2015版心肺复苏国际指南。综合笔试总分为70分,包括:a.卫生法律法规考试范围为(20分):《执业医师法》、《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安徽省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侵权责任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b.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50分):口腔疾病诊断、治疗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注意事项

业务水平测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分AB卷,考试时不准携带任 何与考试有关书籍、字条等,一经发现该水平测试成绩为零分且不得补考。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265号合肥市口腔医院医务科

联系人:金燕、徐文竹

联系电话:62675770

合肥市口腔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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