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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口腔医院(本部)楼顶发光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2019/12/12 14:55:36 浏览次数:17239

合肥市口腔医院本部因原有发光标识老化损坏,现对“合肥市口腔医院(本部)楼顶发光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且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按照下述要求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市口腔医院(本部)楼顶发光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

2、项目概算:6 万元(人民币)

3、项目内容:发光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有效,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发光字设计制作安装、标识标牌工程、城市亮化工程;

3、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12日至2019年121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45,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265号合肥市口腔医院南九楼总务科;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老师  0551-62679450

4、特别说明: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报名时间内与联系人联系

5、请下载附件《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填写完整,打印纸质版后签字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6、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申请表及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等。以上资料中,企业法人委托书及报名申请表应为原件,其他材料为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227上午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合肥市口腔医院北三楼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报名时间内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报名成功,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合肥市口腔医院。弃标未予告知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投标。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合肥市口腔医院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

2019年1212

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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